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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校安全及周边环境整治工作方案

作者:泸溪一中 来源: 发布时间:2015年04月28日

泸溪一中学校安全及周边环境整治

   

 

    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、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,以服务师生为宗旨,巩固综治维稳工作各项成果,扎实开展好我校各项综治维稳相关工作,构建一个和谐稳定的校园周边环境,为我校教育教学保驾护航,特制定学校安全及周边环境整治工作责任方案。

   一、成立整治工作领导小组

组  长:杨启军

副组长:彭翠兰  陈永奇  杨宏清  莫顺清  石  杰

成  员:杨顺旗  米泽全  李代进  贺方卫  莫伯芳  

        吴云明  孙维泽  田冬梅  龙明团  唐  朕  

        周小和

下设整治办公室:杨顺旗担任办公室主任、联络员,负责日常工作。

   二、工作责任目标

   1、加强维稳工作,巩固 “平安路”“平安校园”等各项平安创建成果,构建平安校园、和谐校园。

2、加大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力度,确保我校和谐稳定的育人环境。

3、做好思想工作,确保学校不出现上访案件。

   三、工作责任措施

(一) 加强教师、学生思想工作。

大力开展师风师德建设,定期对教师进行教育,使教师真正做到“学为人师,行为世范”,杜绝一切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现象发生。严禁教师参与一切形式的赌博活动。加强学生的思想道德建设。教导处、班主任要充分利用学生大会、班会,以及专题黑板报对学生进行思想道德建设及日常行为规范教育,提高学生思想道德品质,培养学生良好的学习、生活、卫生习惯。学校团委利用学校一切传播媒介如校广播、多媒体教室、黑板报、文化宣传栏等对学生进行思想道德及日常行为规范教育。

(二)加强安全防范工作

1、整治办与各处室、班主任、学生签订安全责任状,明确学校各项安全防范工作责任人,实行“谁主管,谁负责”制度。

2、学校提供专项资金保证各项安全防范工作,增补教学区防盗系统、防火、消防设施。

3、今年学校是大建之年,在建工程较多,整治办与各施工单位加强联系,排除一切安全隐患如对进校运送材料车辆加强排查,对运送时间进行合理安排,避免学生上学放学高峰时间段进校。督促施工单位对施工人员加强管理。

4、学校聘请专职人员负责学校保卫工作,加强门卫守护、保卫巡逻工作,以及节假日学校各项保卫工作。加强对学校进出入人员进行登记工员工作,做好校内流动人口服务管理,及时排查登记。

5、加强对学生进生安全教育、安全管理工作

⑴教务处、团委、班主任要利用学生集会、班会课、黑板报等形式对学生进行交通、用火、用电、饮食等安全知识教育。

⑵平日教育要做到十不准:禁止学生自由下河洗澡;禁止自行车带人;禁止自行拉电线装灯或大功率电器;禁止在室内生火点蜡烛;禁止爬围墙、台、铁门、铁窗;禁止在危险地段游玩;禁止远距离游玩;禁止搭乘三无车辆;禁止与社会不法人员往来;禁止非亲非故人员在校搭宿;住宿生禁止外宿等。

6、加强对学校教师间、教师家属间矛盾纠纷调解力度,做到各类矛盾纠纷“勤排调,月了结”,把不安定因素、不和谐因素消除在萌芽状态。

7加强对学校进行各种安全隐患排查,并及时汇报,限时进行整改,确保校园平安。

四、维稳工作责任奖惩措施

1、实行“一把手负责制”,坚持统一领导、各负其责,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,进一步明确领导班子和成员信访工作的职责和具体要求,一级抓一级,一级对一级负责,层层抓落实。

2、综治维稳工作成效与教师年终评优、评先挂钩,实行“一票否决”制,对校下达、安排的综治维稳工作不及时完成、配合不力的、或推诿的,年终取消一切评奖评优资格。

3、实行岗位责任制,对人为原因造成事故或财产损失影响学校综治维稳工作的,进行从严处理。

 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泸溪县第一中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1531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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